沈括(1031-1095),字存中,號夢溪丈人,浙江杭州錢塘縣人。嘉佑八年(1063)進士,授揚州司理參軍。宋神宗時參與熙寧變法,受王安石器重,歷任太子中允、檢正中書刑房、提舉司天監(jiān)、史館檢討、三司使等職。沈括是我國宋代最偉大的科學家,他在天文、數(shù)學、物理、地理、醫(yī)藥、音樂和軍事等學科中都有輝煌成就。其代表作《夢溪筆談》,內容豐富,集前代科學成就之大成,在世界文化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,被稱為“中國科學史上的里程碑”。
沈括書法題唐閻立本十八學士于志寧書贊卷,臺北故宮博物院藏。
宋代在我國書法藝術史上是一個被稱為法帖盛行的時代。文人學士往往以前代法帖為典范來摹仿,形成了各種流派,講究法度在這一時代蔚然成風。
沈括的《書法之道》世之論書者多自謂書不必有法,各自成一家。此語得其一偏。譬如西施、毛嬙,容貌雖不同,而皆為麗人;然手須是手,足須是足,此不可移者。作字亦然,雖形氣不同,掠須是掠,磔須是磔,千變萬化,此不可移也。若掠不成掠,磔不成磔,縱其精神筋骨猶西施、毛嬙,而手足乖戾,終不為完人。楊朱、墨翟,賢辯過人,而卒不入圣城。盡得師法,律度備全,猶是奴書,然須自此入;過此一路,乃涉妙境,無跡可窺,然后入神!境鲎裕骸夢溪筆談》】是一篇論述書法之道的短文。首先,沈括強調了書法應當具有標準。正如美女西施、毛嬙一樣,盡管容貌各別,但手足不能乖戾,那種以為“不必有法,各自成一家”的說法是失之偏頗的。其次,又認為,墨守陳規(guī)而無創(chuàng)新的作品,縱然是“盡得師法,律度備全”,仍然不能算是書法佳品,最終不過是“奴書”而已。只有突破了陳規(guī),才能進入書法的最高境界。從現(xiàn)代藝術創(chuàng)作理論來看,沈括論述的是繼承與創(chuàng)新的一種辯證關系:繼承是創(chuàng)新的基礎,創(chuàng)新則是藝術發(fā)展的更高層次。
世上論書法的人大多認為不必有標準,各自成為一家。只是說到了其中的一個方面。如西施、毛嬙,容貌雖然不同,但都是美麗的人;然而她們的手必須是手,足必須是足,這是不可更改的。寫字也是這樣,雖然形體氣質不同,但撇必須是撇,捺必須是捺,千變萬化,這也不可更改。如果撇不成撇,捺不成捺,縱然它們的精神筋骨如同西施、毛嬙一樣,但手足不正常,終究不是完人。楊朱、墨翟的智慧口才超過他人,而始終不能進入圣人行列。完全得到老師的方法,法度齊備,仍然是“奴書”,但必須從這里入手;過了這一路,就進入了更高境界,沒有痕跡可以窺測,然后可以出神入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