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是指通過縣級自評、市級初核、省級評估和國家認定的程序,被認定為在學前教育方面達到普及和普惠標準的縣(市、區(qū))。具體來說,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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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 4re^j4L~o 普及:確保城鄉(xiāng)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,為每位幼兒提供享受學前教育的條件。這包括科學優(yōu)化幼兒園布局,科學測算學位供求,切實滿足適齡幼兒就近入園的需求。
`*WR[c 普惠:減輕每個家庭學前教育的經(jīng)濟負擔。具體表現(xiàn)為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由政府控價,減輕普通幼兒家庭的經(jīng)濟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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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%Y( 創(chuàng)建背景和意義
90Q}9T\ 創(chuàng)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的背景是為了解決適齡幼兒入園難、入園遠、入園貴等問題,增強人民群眾在教育方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。通過推動各級各類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,推動學前教育均衡發(fā)展,提升保育教育水平,確保適齡幼兒享有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機會。
hEDj"`Px 7Ij'!@no 評估內(nèi)容和標準
pZXva9bE 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的評估內(nèi)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、政府保障情況、幼兒園保教質(zhì)量保障情況以及社會認可度情況四大方面。具體指標和標準如下:
qPWYY #\fApRL 普及普惠水平: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85%,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%,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%。
iMF:~H-Yq# 政府保障情況:政府建立健全體制機制、完善政策制度,確保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(wǎng)絡基本完善。